2020年5月8日在察右前旗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建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旗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按照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都有了新进展,为维护全旗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牢工作方向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党内政治生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院党组理论学习,着力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检察对外宣传管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展示工作新成效、改革新进展和队伍新形象。
(二)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抓好党建工作
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营造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通过开展院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与包扶村党支部联合举行“扫黑除恶扬正气,脱贫攻坚拔穷根”以及赴凉城县参观贺龙纪念馆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和内容,有效开展党性教育,激发党员活力,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发挥好榜样带头作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落实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各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查找领导班子及本单位在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形成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具体整改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检查监督。
二、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履职尽责
(一)以维护稳定为核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深化捕诉合一改革,注重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严肃办案纪律,不断强化案件审查工作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5件80人;不批准逮捕11件35人;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0件106人;不起诉3件5人;无捕后不诉案件和无罪判决案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5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2件3人,其余1件2人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二)抓好公益诉讼,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全年,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办结诉前程序案件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经调查核实移送旗监察委员会1件。同时,在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国有土地监管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开展了“黄旗海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对环黄旗海及支流河道周边地区是否存在“四乱”问题进行排查;二是派出办案组配合旗扫黑办对辖区内各类矿山越界开采、非法采矿情况及土地出让领域进行摸排,发现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和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三是开展了保卫“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针对餐馆、熟食加工店、路边摊位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的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及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线索摸排,对相关单位提出了检察建议;四是持续加大对国土出让领域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全年共发现受让人违约的案件线索6件,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履职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三)依法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全年,刑事检察部门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纠正漏捕5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适时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16件(次),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8份,均得到了公安机关的全力支持配合;派员出庭支持公诉78件(次),追诉3人;开展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深层次监督和执行监督相结合的专项活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共开展在押人员法制教育4次,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25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件,纠正超期羁押1件;配合相关部门走访社区矫正人员50余人;畅通信访渠道,文明规范接访,接待来信、来访20件(次),受理各类控告、申诉线索10件(次),全部及时依法分流;大力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救助2人,救助金额4万元。
(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
依法向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件1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共同召开了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积极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送法进校园,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亲自为师生进行法律专题授课,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五)积极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扎实有序地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案中形成了诉讼程序与案件难易、刑罚轻重相适应的多层次案件处理机制;充分发挥主办检察官主观能动性,努力提高量刑建议质量,提出了更加精准的具体量刑标准建议。全年共适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5件31人。
三、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我院认真开展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整治“四官”问题、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专项治理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查实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召开党组会、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干警座谈会等形式检视存在问题,开门纳谏,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于主题教育活动的全过程。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本色。
四、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2019年,院党组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3次,召开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6次。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认真审查,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界限。同时,加强同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机制,认真落实“大小三长”会议制度,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
(二)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检务公开工作。一方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重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召开了座谈会,举办了“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征求代表、委员和民营企业家对于我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法律服务的供需对接,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60条、各类法律文书48份,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
五、以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持续推进检察改革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优化检察机关职能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我院严格按照上级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和3个乡镇检察室整合为6个内设机构,即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司法警察大队,圆满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在上级院统一组织下,我院招录了12名聘用制书记员,进一步强化办案力量、优化了办案人员配置。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忠实履职,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结合不够紧密,服务大局的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宽,检察职能发挥的不够充分;二是法律监督能力、监督水平还需进一步增强。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不够,工作方式方法还需不断改进;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有待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法律知识储备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院内业务考评机制不够完善,检察干警的纪律意识与业务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年,新的一年我们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工作将更加艰巨繁重,我们要继续忠实履职,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使命。今年,旗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检察担当,推动创新发展,紧紧围绕旗委和市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努力提升检察办案和法律监督水平,履行好检察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平安察右前旗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我院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自觉性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旗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疫情防控方面,我院要持续严格落实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修复因疫情受损的社会经济关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忠实履职。在社会治理方面,我院要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把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好。在脱贫攻坚方面,我院要紧抓扶贫工作不放松,履行好贫困户帮扶责任,全面掌握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不断加强与扶贫部门信息对接,及时精准落实好司法救助政策。加大对扶贫领域犯罪的查处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在扫黑除恶方面,我院要继续深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紧盯“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不放,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经济基础。落实检察长包案制度,对所有黑恶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律提前介入,认真审核把关,正确引导侦查,保证办案质量。在煤炭资源专项整治方面,我院要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煤炭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把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依法办案,确保专项整治中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二、强化法律监督,扎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深化捕诉合一改革,进一步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加强刑事司法活动监督,加强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要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发挥类案指导作用,力求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行政诉讼监督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最终要落实到案结事了政和。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检察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院将持续推开业务数据发布,探索公开具有警示性、教育性意义案件的办案情况,把业务数据定期“晒一晒”,让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
三、强化公益诉讼,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办好涉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支持旗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卫生防疫、动物防疫、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加大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将“依法治污”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深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和“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对涉及环境污染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职责一并审查,提高办案质效,以办案助推治污;加强黄旗海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黄旗海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黄旗海流域违法破坏活动的打击力度;在公益诉讼中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作用,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深挖细查程序漏洞、执行短板,标本兼治堵塞监管漏洞;加强对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主动作为,加大与其他单位的协调力度,增强工作合力。
四、强化司法责任制落实,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对提高司法质效和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要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考核机制。从服务办案、服务国家治理的高度,提升办案质量,严肃、规范、优化检察法律文书。在检察工作中坚持权责明确,让检察官在法定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切实对办案质量负起责任。
五、强化检察队伍战斗力,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时刻摆在首位,把好政治方向,始终把讲政治贯穿到职能履行、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的各个环节,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党建基础,坚定干警理想信念。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严密防控廉政风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着重强化党组书记责任担当,同时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二是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教育,把加强责任担当意识教育作为干警教育、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进一步完善院内干警考核与业务考评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四是加强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部门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与各类业务技能竞赛,提升干警的知识储备与实践技能。同时,注重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切实加强基础建设,推进检察工作“智慧”管理。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要注意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每年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旗委报告。六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检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向旗委报告制度,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聚焦全旗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为推动察右前旗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