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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10  作者:  新闻来源:SRC-686858748  【字号: | |
 

 

2021年3月1日在察右前旗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建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步提升。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履职尽责

旗人民检察院始终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以勤政务实、干事创业的精神,按照坚持“稳进”、深化“落实”、持续“提升”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履职尽责,为全旗社会安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我院持续深化“捕诉合一”改革,严格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严肃办案纪律,各项刑事检察工作稳步开展。2020年,刑事检察部门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8件61人,不批准逮捕8件11人;依法向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3119人,依法作不起诉决定8件11人。办案过程中持续扎实有序地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各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83件110人。

(二)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我院坚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转变监督理念,深化监督意识,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2020年,刑事检察部门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努力实现案件评查常态化、制度化,依照上级院要求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共评查案件27件,与旗公安局联合召开了“两项监督”联席会议,全面提升“两项监督”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宣传力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全年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件;对旗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4件。对旗人民法院2018、2019年度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行政检察案件线索2件,均已发送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受理旗监察委员会移送侦查监督案件1件,向侦查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并得到采纳。有效运用听证方式提升司法公信,通过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2次,为阳光监督做出了有益探索。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疫情期间派驻驻所干警封闭驻所,对疫情期间看守所执法及安全进行全面监督,全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初查市院交办司法人员枉法裁判案件线索2件;核查反馈旗纪委监委移交案件线索27件;核查反馈旗纪委监委移交举报案件线索4件,并开展立案监督;对判处缓刑罪犯缓刑考验期未满人员进行回访考察,走访社区矫正人员50人次;认真对看守所三大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参与安全大检查8次,开展在押人员法制教育3次;开展了“财产刑执行检察回头看”、“交付执行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核查”等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目前正在开展的违规违法“减、暂、假”专项整治活动,对我旗2000年以来减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案件1000余件,经排查,无减刑、假释案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件,发现可能存在违规问题案件2件,目前专项整治活动还处于全面排查阶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抓好问题排查与督促整改,全面净化执法司法环境;不断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文明规范接访。全年共接收群众来访38件36人,都在7日内进行了回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救助1人,救助金额5万元,充分体现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温情和人性化。

(三)抓好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领会习近平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和考察内蒙古时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畅通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渠道,着力破解案件线索发现难的局面。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3件,立案办理44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书44份,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132.256万元对涉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一并审查,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采矿等领域刑事案件8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守护祖国未来

我院持续贯彻落实高检院制发的“一号检察建议”,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0年,我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联合相关行政单位举办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座谈活动、开展了中小学校内外专项清查行动、召开了“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推进会邀请旗党政领导实地督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具体情况;并利用搬迁新技侦大楼的契机,建成“一站式”未成年人办案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在校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净化了青少年的学习、成长环境

二、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践行使命担当

(一)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面对严峻的形势,我院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严格落实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同时,积极与公安、防疫、社区等有关部门配合协作,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疫情期间全体干警轮流值守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党员干部自发为抗击疫情献爱心捐款,充分彰显了检察人员的奉献意识与担当精神,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院始终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察长“一把手”工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全年共办结涉恶案件2件12人;办理涉伞案件1件4人。我院办理的铁钢等11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诈骗罪一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旗公开审理的首例涉恶犯罪案件,该案依法惩治了犯罪人员,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信心,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努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制度机制,将排查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洗钱犯罪作为今后工作的一项重点,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落实“六稳”“六保”要求,与旗工商联共同举办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并通过对高检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及我院办理的涉民企案例以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以案释法,让参会的民营企业家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企的相关措施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办案中始终秉持谦抑的刑事司法理念,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坚持落实“慎捕慎诉”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努力与各行政机关、相关企业以及行业协会之间建立起常态化、深层次化的联系机制,为各类经济主体的市场活动提供帮助,努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旗经济持久健康发展。

(四)依法做好污染防治

我院始终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紧盯土壤污染与废弃物治理,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了乌兰察布高铁站前广场南环境污染案,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清理各类垃圾3600余吨,恢复了地区环境卫生。协调工作人员深入各村镇进行线索摸排,切实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治理耕地污染并致力将其打造成我院精品检察项目,为促进我前旗农业、农村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重要论述,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干警教育培训和检察办案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普法,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配备蒙汉双语工作人员,确保维护好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宣传使用统编三科教材,为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实现各民族团结、共同繁荣发展筑牢根基。

三、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检察队伍战斗力

一是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党组领导班子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政治建设方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平台,围绕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集中理论学习12次。在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全年召开11次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在责任落实方面,认真履行机关干部教育管理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努力改进作风,提高领导能力,着力打造一个素质过硬、风清气正的班子。二是以干警素质提高为根本,提升队伍竞争力。坚持每周一次政治业务理论学习例会制,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引导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检察业务知识等,不断提高干警理论知识储备,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20余次,专题培训5次。三是以纪律作风转变为目标,改善机关政治生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有机结合,立足“八个严查”,全方位、多角度,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与整改时限,制定针对性措施,全面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能力与水平,营造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我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牢固树立“检察为民”的理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积极征求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对于我院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活动。认真落实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不定期通过代表联络群通报检察工作相关信息,努力获得代表们对于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其他行政单位、企业家等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让人民群众更好的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三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2020年,通过“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23条,各类法律文书78份,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检务信息1131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办案的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忠实履职,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一年里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差距;二是服务地方发展大局,落实“六稳”“六保”做的还不够;三是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严管厚爱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这些问题,我们将持之以恒推进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适应新时代发展,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快转变司法理念,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司法理念是办案之“魂”,以什么样的理念引领办案,决定了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我院将持续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继续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牢固树立“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提高工作质效,降低案件比,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好精准监督,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努力选择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办成精品,办出影响,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把非诉执行监督作为行政检察的新增长点和破解行政检察作用发挥难的突破口。在加强行政检察诉讼监督、依法办案同时,注重维护合法行政决定的权威性,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二、立足“十四五”规划,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地方发展大局。我院将紧扣“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融入检察履职的具体实践,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重点,着力提升服务大局质效。一是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查办、惩治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和相关制度,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为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与服务。二是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把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做到露头就打。同时,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实行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切实体现“三个效果”统一。把握好宽与严的辩证统一,以有力履职促一方平安。三是及时精准落实好司法救助政策,全面履行司法救助职能,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理念。四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抓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新方法,充分发挥“三检合一”制度优势,整合检察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公益诉讼各个专项领域全面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三、紧抓主要矛盾,提升检察队伍能力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紧紧抓住检察队伍素质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检察工作,检察干警政治业务素能亟待提升这个主要矛盾,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一是把素质建设抓实。进一步加强干警培训管理,完善岗位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方式,用好线上教育平台,全面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二是把管理机制抓实。畅通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各自职业通道,进一步完善各类人员考核机制,激发干警自我提升的主动性、积极性,主动提高个人素质。三是把严管厚爱抓实。党组领导班子要全面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对干警的监督。同时,进一步健全与派驻纪检组定期分析研究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切实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从严防控司法办案风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把检察工作置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审视、谋划检察工作,深刻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为推动察右前旗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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