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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上半年,我院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提升。现将我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履职尽责

(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深化“捕诉合一”改革,进一步严肃办案纪律,各项刑事检察工作稳步开展。上半年,刑事检察部门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2件40人,不捕2件14人;依法向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4件95人,不诉15件16人。努力实现公平公正与效率的双赢,不断提高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各类一审诉讼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69人,认罪认罚从宽率达90%以上。

(二)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转变监督理念,加大监督力度。上半年,刑事检察部门不断加大办案审查力度、积极引导侦查、提前介入,持续强化刑事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针对侦查机关违规违法办案情况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提出口头纠违建议20件。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半年,在民事监督检察方面,按照市检察院部署安排,采取自评与交叉复评的方式对我院2018年以来办理的8件民事监督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对旗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开展了专项法律监督检察,专项评查民事执行案件118件,督促一笔573090的案款及时发放。在行政监督检察工作方面,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对旗人民法院行政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评查行政诉讼案件32件,非诉案件27件,发现问题12件,已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刑事执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刑事执行驻所检察安全大检查8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巡查2次;同时,组织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处有期徒刑及未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的违规违法“减、暂、假”专项整治活动,对我旗1990年以来办理的12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排查, 发现存在违规违法问题案件7、瑕疵案件4件,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有关单位提出了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不断畅通信访渠道,文明规范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17件20人次,(其中来人来访13人,来电来访2人,来信来访1人,政法委转来线索1件)都在7日内进行了回复

(三)抓好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上半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立案办理6件,启动诉前程序5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书5份对涉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实行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一并审查,办理涉公益诉讼刑事案件6件,(其中立案监督3件,审查起诉3件)有效整合检察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守护祖国未来。持续贯彻落实高检院制发的“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上半年,我院又有两名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结合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和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引导未成年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由分管副检察长牵头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制定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划,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向着专业化方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检察队伍战斗力

(一)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我院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市委、旗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全院上下一盘棋,全面抓牢政治责任,凝聚思想共识,认真组织开展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

1.持续抓好“四项教育”。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强化思想发动、推动问题整改的有力抓手,持续抓实推进。教育整顿期间共组织开展40余次集中学习,召开3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英模先进事迹专题学习,并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共唱红歌、“一把手”讲党课等方式,将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贯穿始终,不断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2.全面自查自纠。通过广泛谈心谈话、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自查自纠阶段我院共有8名干警主动自查上报13件问题,其中涉及七大顽瘴痼疾问题5人7件,其他问题4人6件。经组织核查,确认7人11件问题属实,均已作出组织处理,其中3人5件顽瘴痼疾问题,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在全院通报批评;4人6件其他问题,由党组书记提醒谈话。

3.认真组织核查。一是初查1件市检察院交办的举报滥用职权线索。核查1件旗教育整顿办交办的反映旗公安局干警办案不公线索。二是倒查2018年以来我院办理的2件和集宁、四子王、化德检察院办理的4件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三是评查我院2018年以来办结的不捕、不诉案件63件,发现存在程序瑕疵类问题案件14件,已通报责任部门立行立改。评查旗人民法院2018年以来办理的公职人员免于刑事处罚、判决改变定性、判决无罪等案件10件,发现1件行政非诉案件存在程序瑕疵问题,已督促纠正;1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违规违法问题,法院已予以整改。四是对上级检察院交办的4件信访积案进行清查,其中3件已办结,1件已向旗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恢复执行程序。旗教育整顿办交办的2件信访案件,1件已向当事人答复,不属于我院管辖范围建议向上级检察院申诉,1件正在办理中。五是评查旗人民法院2018年以来办理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54件,发现的部分民事执行案件存在执行超期、送达超期等问题,已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评查旗公安局2018年以来办理的不予立案、撤销案件105件评查旗司法局2018年以来办理的社区矫正案件40余件,发现存在人民法院交付执行时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等问题,已提出纠正意见。六是联合市场监督、税务部门,对比法人、股东等注册信息,排查140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同时,对24名离任检察人员从业情况进行了排查,对1人可能存在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已移交旗纪委监委组织调查。

4.积极建章立制。结合中央第四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和本次教育整顿查摆出的问题,针对制约检察队伍发展的短板弱项,深入分析研究,就持续整治和预防检察干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参股借贷等问题制定了五项长期性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财务、考勤等制度,为加强干警监督管理、强化检察队伍“四化“建设、促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5.认真组织开展“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专项整治行动。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持续深入查摆检察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等问题,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肃清检察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净化机关政治生态。

(二)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全面分析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调整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有力有序。定期摸排岗位廉政风险点,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坚决防止和减少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个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牢固树立“检察为民”的理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联系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活动,不定期通过代表联络群通报检察工作信息,努力获得代表们对于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上半年开展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3次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职能和检察队伍的了解,同时,检察干警也深入企业、农村、社区等地充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主动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三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通过“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23条,各类法律文书78份,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检务信息1131条,召开4次检察听证会,对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部分案件拟做不起诉处理等进行公开听证,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办案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目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差距;二是部分检察办案人员专业素养不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不够准确全面,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不高,业务素质亟待提升。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来看,检察队伍中进取精神不足,安于现状、按部就班的思想一定程度存在,还需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这些问题,我们将持之以恒推进解决。

2021年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集中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特别是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落实,通过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深全体检察干警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更好地做到知党史、感党恩、跟党走,进一步坚定、传承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制度“红色基因”,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增强政治素质,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二、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健全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为抓手,持续降低“案—件比”,不断提高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充分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深化教育整顿,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要持续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第四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和车俊组长重要讲话,对标提出的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层层落实政治责任有差距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做好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教育整顿成效。二是要积极促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进一步梳理总结教育整顿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快建章立制,促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指导推进检察工作的有效举措。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检察队伍新形象。三是继续抓实素质建设。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用好线上教育平台,充分发挥理论武装的引领作用、党史资源的滋养作用、警示教育的警醒作用、英模榜样的标杆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和岗位练兵,不断增强干警综合素质,建设“四化”检察队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旗委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对照检察职能认真分解任务,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审视、谋划工作,把检察工作置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职尽责,为全旗经济社会平安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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