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8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传送及接收;特种专用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犯罪嫌疑人的提审看押使用;执法执勤车辆5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出差调配使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前旗人民检察院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